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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规公示

个人信息保护政策

中望国际旅行社(内蒙古)有限责任公司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》《网络安全法》《数据安全法》 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政策,向您说明我们如何处理您的个人信息。

版本 V1.0 | 生效日期:2026 年 9 月 4 日 | 最近更新:2026 年 9 月 4 日

目录

  1. 适用范围与政策概述
  2. 我们收集的个人信息
  3. 我们使用信息的目的
  4. 信息的共享、转让与公开披露
  5. 信息的存储与保护
  6. 您对个人信息享有的权利
  7. Cookie 及同类技术
  8. 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
  9. 本政策的更新
  10. 联系我们与投诉渠道

01适用范围与政策概述

本政策适用于您通过中望国际旅行社官方网站(含首页出行意向表单、办理进度查询页)向我们提供个人信息,以及我们为您提供旅游咨询、行程定制、报价与后续服务过程中对相关信息的处理活动。

我们处理个人信息遵循合法、正当、必要、诚信原则,采取最小必要方式收集,不收集与服务目的无关的个人信息。您提交表单前需明确勾选同意本政策;如您不同意本政策内容,请勿提交表单,您可以选择通过本政策第十节提供的其他方式与我们联系。

02我们收集的个人信息

为给您规划行程、报价并与您取得联系,我们在您主动填写表单时收集以下信息:

信息类型具体字段是否必填收集目的
身份信息称呼(如“王女士”)选填沟通时礼貌称呼您,可不填
联系方式手机号 或 微信号(二选一)必填与您取得联系、发送行程方案与进度通知
出行意向想了解的产品类型选填匹配合适的产品与资源
目的地想去的目的地 / “请帮我推荐”必填制定行程方案与报价
出行安排出行时间、出行人数选填评估机位、房源与团队成本
预算范围人均预算区间选填在您的预算内设计方案
需求备注您主动填写的特殊需求选填满足个性化安排(如老人、儿童、蜜月)
设备与日志提交时的 IP 地址(去标识化存储)自动防范恶意刷单与保障系统安全

特别说明: ① 我们不收集您的身份证号、护照号、银行卡号、生物识别信息等敏感个人信息——此类信息仅在您确认成行、签订旅游合同时依法律法规要求另行收集并单独告知; ② 您的手机号/微信号在内部系统中完整保存以便管家联系您,但在公开页面与对外展示场景中默认做脱敏处理; ③ IP 地址仅保留网络段用于安全风控,不做精准定位。

03我们使用信息的目的

  • 提供服务:与您取得联系、了解需求、制定并发送行程方案与报价。
  • 进度同步:为您生成专属查询入口,供您查看办理进度与管家备注。
  • 合同履约:在您确认出行后,用于签订旅游电子合同、预订机票/酒店/用车/门票、购买旅游意外险等。
  • 服务改进:在去标识化、无法识别特定个人的前提下,统计热门目的地与需求趋势,优化产品与服务。
  • 安全风控:识别并拦截机器批量提交、恶意骚扰与欺诈行为,保障系统与您的信息安全。

我们如需将上述信息用于本政策未载明的其他目的,会再次征得您的同意。

04信息的共享、转让与公开披露

我们不会出售您的个人信息。仅在以下情形下共享或提供:

  • 履约必需的合作方:如航空公司、酒店、地接社、保险公司、签证服务机构,仅提供完成该项服务所必需的最小信息,并通过合作协议要求其按约定用途处理、不得挪作他用。
  • 依法要求的提供:根据法律法规规定,或应司法机关、行政机关依法定程序的要求提供。
  • 紧急情形:为保护您或其他自然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所必需的紧急情况。

我们不会向境外提供您的个人信息;如未来因出境游业务确需向境外接收方提供,我们将依法向您单独告知境外接收方的名称、联系方式、处理目的与方式、信息种类,并取得您的单独同意。

05信息的存储与保护

  • 存储地域:您的个人信息存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服务器。
  • 存储期限:自您提交之日起保存 2 年;如您在此期间成为我们的客户,则按合同约定及《旅游法》《旅行社条例》规定的档案保存期限保存。保存期限届满或您要求删除后,我们将对信息进行删除或匿名化处理。
  • 安全措施:采用 HTTPS 加密传输、管理后台口令认证与令牌会话、数据库连接最小权限、提交频率限制、定期备份等措施,防止信息泄露、篡改、丢失。
  • 应急响应:如不幸发生个人信息泄露等安全事件,我们将按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启动应急预案,向监管部门报告,并以站内公告、短信或电话等方式告知您事件的基本情况、影响、处置措施与您的应对建议。

06您对个人信息享有的权利

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,您对您的个人信息享有以下权利,且行使这些权利无需支付费用:

查阅、复制权

了解我们是否持有、如何处理您的个人信息,并要求我们提供副本。

更正、补充权

发现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时,要求我们更正、补充。

删除权

在服务终止、您撤回同意或我们违规处理时,要求删除相应信息。

撤回同意权

随时撤回此前作出的同意;撤回不影响撤回前基于同意已进行的处理。

限制处理权

在争议核实期间,要求我们暂停对相关信息进行处理。

解释说明权

要求我们对本政策及具体处理规则作出解释说明。

行使方式与时限:您可通过本政策第十节所列联系方式向我们提出请求。为保护您的权益,我们可能需要先行核验您的身份,并在收到请求后 15 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与处理。若您对我们的答复不满意,可向网信、文旅等监管部门投诉举报,或依法提起诉讼。

07Cookie 及同类技术

本网站不使用广告类、跨站追踪类 Cookie,也不接入第三方广告与用户画像平台。

  • 必要存储:管理后台在您勾选“记住登录状态”时,会在浏览器本地保存登录凭据以便下次免登录,该数据仅存于您的设备,可通过清除浏览器数据自行删除。
  • 您的选择:您可以通过浏览器设置拒绝或清除 Cookie 与本地存储;关闭后管理后台的自动登录功能将不可用,但不影响普通访客提交表单与查询进度。

08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

我们的旅游服务主要面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。若您为 不满 14 周岁的未成年人,请在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陪同下阅读本政策,并在取得监护人同意后再提交个人信息。

如我们发现在未取得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收集了未成年人个人信息,会尽快删除相关信息。监护人如对其被监护人的个人信息有疑问,可通过第十节的方式与我们联系。

09本政策的更新

因法律法规变化、业务调整或技术升级,我们可能适时修订本政策。修订版本将在本页面发布并更新“最近更新”日期。

若修订涉及处理目的、处理方式、信息种类等重大变更,我们将在变更前通过网站显著位置公告或另行通知,并重新征得您的同意。

10联系我们与投诉渠道

如您对本政策有任何疑问、意见、投诉或需要行使上述权利,欢迎通过以下方式与我们联系:

个人信息保护联系方式

客服电话:4008588897(官方唯一联系方式)
电子邮箱:zwgjlxs@qq.com
受理时间:周一至周日 09:00 - 21:00

经营者主体信息

中望国际旅行社(内蒙古)有限责任公司
法定代表人:李丽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91150100701461379X
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:L-NMG-CJ00020(出境·入境·国内 全品类)
经营地址: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中山西路街道海亮广场25层A座2506

我们将在收到您的请求后 15 个工作日内答复。若您认为我们的处理行为损害了您的合法权益,且与我们协商未果,您可以向网信、文旅等监管部门投诉举报,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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